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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户外活动身亡人数,广东男子户外活动身亡人数统计
2024-09-10 15:16:16 户外活动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男子户外活动身亡人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广东男子户外活动身亡人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哈尔滨一24岁小伙滑雪场飞出跑道后不幸坠亡?
十二月六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名24岁小伙到滑雪场滑雪。从高级道滑下后,飞出跳台后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经抢救无效身亡。
死者母亲称,孩子在初级道滑了大约一个多小时,他觉得初级道没意思,因为孩子从小在新疆滑过雪,就补交了90元钱,换成中高级滑道。小伙母亲质疑滑雪场装备不到位。
滑雪场负责人称,经过调查,无论雪板还是头盔的使用方式、装备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属于意外事故。
我觉得,人要有自知之明,充分认识到自已的滑雪水平,水平不够千万不要上高级滑道,那是给专业人士预备的,勿要轻意模仿,太危险了。
在此,提醒广大冰雪爱好者,一定要量力而行,在自已的能力范围内合理运动。
一名24岁的小伙子在哈尔滨某滑雪场坠身亡。事发后,死者的母亲发声:孩子才参加工作两个多月。“四哥有法说”与其它朋友的看法一样,小伙子的毕业工作时间与死亡没有太大关系,这仅是一位母亲对失去儿子的人生感叹,表达惋惜之情。其言外之意,也有获取同情,警示其它年轻人的意思。目前,关于孩子的死亡赔偿问题,这位母亲正与滑雪场进行协商,“四哥有法说”借此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法律问题。
一名24岁男子到哈尔滨一滑雪场玩耍,在高级赛道滑下后摔倒,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母亲质疑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不到位,如雪板脱落、气垫不够长等。滑雪场负责人称,滑雪场的设置符合安全规定,小伙坠亡属于意外事故,愿意赔偿死者家属11万多元。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双方的纠纷属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范围,适用侵权法律法规,按照“谁有过错谁担责“的过错归责原则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滑雪场方面
在分析滑雪场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哪些责任时,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滑雪场有没有进行风险提示?滑雪场属于高危运动休闲场所,来此消费的人群有的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的可能第一次来什么也不懂。作为滑雪场的经营方,有义务通过明示的方式告知来此游玩人群相关风险。如果滑雪场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仍去尝试,那就要“自甘风险”,出了问题自己负责。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名24岁男子到哈尔滨一滑雪场滑雪,在高级赛道滑下后摔倒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母亲质疑滑雪场的装备不到位。滑雪场负责人称,属于意外事故非全责。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视频加载中...死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我认为这一事件中,死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虽说死者为大,但是这一事件中,死者不幸身亡的主要原因开始自己在赛道的选择上出现了明显的错误。
高级的滑雪场都会区分高级赛道、中级赛道以及适合初学者的初级赛道。一般来说,初中级赛道都是相对安全的,坡度较缓,缓冲距离也大,即使出现失误,也不会对滑雪者造成致命伤害。但是高级赛道的难度就不一样了,毕竟是针对专业人士设计的赛道,各方面都趋向专业化,但是滑行难度夜大了许多,如果缺乏足够的能理我,很可能就会发生意外。
这一事件中的死者显然对于自己的能力没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对自己的能力过度资信,导致其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选择了高级赛道,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因此,他本人需要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滑雪场没有尽到提醒,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滑雪场虽然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毕竟工作人员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导致滑雪爱好者再滑雪场內发生意外。如果滑雪场工作人员能够做好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对死者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有可能意外也不会发生了。
极限运动需要量力而行。
我认为这一事件说明了极限运动还是需要量力而行。很多极限运动以及户外运动都是存在巨大风险的,参与者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的水平,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能力和经验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对自己的能力过度自信,最终很可能导致对自己的健康甚至是生命的损伤。比如这一事件中,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几个月的年轻人,因为这场意外不幸去世,导致了整个家庭都陷入悲痛之中,还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悲伤的事情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男子户外活动身亡人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男子户外活动身亡人数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