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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约法三章,户外活动约法三章内容
2024-09-13 03:25:41 户外活动 0人已围观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户外活动约法三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户外活动约法三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旅游报团,户外旅行出意外,组织者是否担责?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但却有很好的现实意义,需要区分这样几种情况:
【组织者角度】
1.组织者在招徕承办委托活动执行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也是与参加者的合同缔约方。组织者如果不具备相关资质,出现任何意外情况都需要担责,这和无证驾驶一个道理。按照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开展旅游相关业务的,必须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户外拓展类活动就不清楚了。
2.承办者也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比如活动举办的地点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定,是具备开展旅游观光活动相应条件的,如不具备出现的任何意外都由组织者担责。举个例子:前不久在新疆爆出一帮人通过网络召集的穿越可可西里无人区活动被查停,就是活动举办地不具备资质条件。另外指的承办者包括领队、全陪、导游以及涉及活动开展的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从业人员。
3.活动主办地具备资质了,但时机不对或被相关部门发布的公示中谨慎前往的,这种情况组织者不顾警示仍旧组织前往的,出现意外须担责。比如:某个国家或地区有政治动荡(或自然灾害),国家文旅部发布安全提示后,组织者仍然组织游客前往,结果造成意外,须担责。
【意外情况的类型】
1.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这里说得比较官方,也就是地震火山海啸极端天气地质灾害,还有罢工战争骚乱等,这些都是免责的。
2.来自第三方行为人造成的意外,比如游客在公园里正常游览,旁边其他团队的游客互相泼水嬉戏,导致地面湿滑游客摔倒,这种情况组织者不担责。
3.其他已被组织者明确提示并告知注意的意外,组织者也采取了相应措施避险的,不用担责。
【须担责的情况】
旅行报团、户外旅行出意外,组织者该不该负责任?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承担责任的组织者主体不同。旅行报团的组织者是旅行社,户外旅行的组织者有旅游行社组织,也有其他团体组织,还有个人组织召集,所以承担的责任主体不同。
二、发生意外的情况不一样承担的责任不同。如果是组织者在安排上和应该告知而未尽告知义务出现差错的意外,应该是组织者的责任;如果是旅游者个人原因的差错出现意外,应该是旅游者自己的责任。
三、投没投意外险所担责任不一样。如果出行前在保险公司投了旅游意外险,就由保险公司理陪,减轻旅游组织者的责任;如果旅行社投了旅行社责任险,也会由保险公司理陪,减轻作为组织者的旅行社责任。
四、出行前签定什么协议也涉及到责任分担。旅游者一般都在旅行社签合同,责任容易分清。麻烦的是单位团体或者个人出行前如果组织者与旅游者签有协议“约法三章”,出现意外可按约定分清责任;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就要根据具体意外情况的发生分清组织者的责任。
如果组织者是个人,那按《旅游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经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出了意外,组织者会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而参与者,因为没有签订合法的旅游合同,很多合法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孩子不听话,打骂又不舍得,论如何与孩子“约法三章”?
对待孩子一定用耐心。绝对不能:”约法三章”儿童还未成年,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没有生效。儿童时期应得童年时光。对小朋友应用引导他们从小懂得做人的最基本上的认识。绝不能打与吗。记住:永远点赞。每个人都喜欢点赞,不乐意批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户外活动约法三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户外活动约法三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