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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区域环境创设文献,户外活动区域环境创设文献综述
2024-08-28 15:26:03 户外活动 0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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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哇哇怪叫的乌鸦,从空中骑着扫帚一掠而过的老太婆,发出阵阵尖利笑声。这似乎是提到女巫,我们最先浮现出的印象。可你知道吗,在欧洲,大约从15—17世纪这三百年的时间里,有无数年轻女子被冠以“女巫”名号,哀嚎着在熊熊烈火中死去。这是为什么呢?她们当真是为祸人间的女巫吗?且随笔者一探究竟。
首先,我们先来大致了解欧洲中世纪的社会背景。欧洲中世纪,又被命名为“黑暗时代”。在这个时期,西欧蛮族入侵,纷纷建立了国家,之前的古典文化被宗教色彩浓郁的中世纪文化所取代,教权与王权势力彼此争夺控制权,教会凌驾于国王之上。同时,14世纪爆发的黑死病也为这片土地笼罩着一层阴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陷入宗教狂热的人们把这一切的灾难都归结于是女巫施法的结果,于是一场荒诞的消灭女巫运动开展了。
他们是如何判断谁是女巫的呢?要么,是相貌丑陋的女性。倘若她不仅长的丑,还拥有一个鹰钩鼻,那就更毫无疑问是女巫了。或者,是懂得一些药理的女子。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女巫在施法时,要借助药草和咒语的魔力。她们念诵咒语召来怪物,任何冒犯她们的人都将被诅咒并痛苦死去。人们还相信,女巫会用婴孩熬炼出使自己永葆青春的油,会去引诱正派的人成为魔鬼的奴仆。因而一些长相靓丽,或者行为举止不符合他们心目中“淑女”标准的女子也会被指控为女巫。再有就是养有猫的女子,特别是黑猫。那时的人们认为黑猫是可以通灵的,也是邪恶的,会摄取人的灵魂,是女巫的信使。所以他们不但迫害女性,还杀害猫。
那么,那些被诬陷为女巫的女性应该怎么自证清白呢?答案是,基本不可能。当时的人们也会去检验是否是女巫,但他们用的方法令人毛骨悚然。他们相信女巫用鲜血喂养魔物,因而会扒光她们的衣服细细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伤口。他们还认为女巫因为魔鬼的力量对痛觉不敏感,因而他们会用针去扎,连眼皮都不放过。他们还会把女性的手按进沸水中取圣物,倘若几日后烫伤消退就无罪。又或者将她们的手脚都捆起来,扔进水里,倘若沉下去了,就无罪,浮起来,就要被烧死。各种残酷又奇怪的检验方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无数女性在严刑拷打中支撑不住死去。
其实执行火刑只是其中一种杀害方式罢了,但执行火刑能让更多民众看见。当“女巫”被“正义的使者”捆绑在架满木柴的柱子上,人群发出欢呼,仿佛真的杀死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当烈火开始熊熊燃烧,“女巫”发出痛苦的声音,人群有的祈祷,有的兴奋,仿佛那火焰就是救赎他们灵魂上天堂的光。
欧洲中世纪烧死女巫的热潮,其实烧死的基本是无辜的女性,这是野蛮而残忍的行径,也是对女性的压迫。可以看到,无论何时,倘若人群失去理智,都将变成一场可怕的灾难。
《旧约·出埃及记》中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容许她存活!”
借助这句话,欧洲中世纪兴起一股狂潮,那就是“猎物运动”,也称“猎杀女巫运动”。当时,许多所谓的学者认为女巫利用婴儿炼制“魔鬼油”,她们甘心为魔鬼服务,是魔鬼的仆从。她们傲慢、嫉妒、虚荣、贪婪、不贞、放纵、冷血……总之,女巫拥有人类道德中全部的负面。为此,要想尽一切方式,不惜一切代价处死那些该死的女巫。
但问题来了,谁才是女巫呢?
事实上哪里有什么女巫,所有被折磨而死的“女巫”都是些普通妇女罢了,她们根本就不懂什么邪术,更连魔鬼的面都没见过,之所以将她们视为女巫,取决于她们的身份,这些被当成“女巫”的妇人要么是巫医,要么是接生婆,要么是异教徒,要么是野外寡居之人。总之,说你是女巫,你就是女巫,而容不得狡辩。就连圣女贞德死前也被冠以女巫的称号,那些肮脏的看守在她死前的三天内,疯狂的折磨她,蹂躏她,将她的处子之身彻底弄污,美曰其名,要彻底毁掉她体内的魔鬼。
这个义无反顾帮助法国王子查理七世赶走英国佬的女英雄,却最终被查理七世定性为女巫,并用一万英镑的价格将她卖给英国佬。英国佬在法国人面前烧死了她,行刑之前,扯下她唯一遮身的破烂裙子,最大程度的羞辱她。可怜的贞德被烧了两遍,英国佬才罢手,而她的女巫身份在几十年后才得到平反。
事实上那些被定性为“女巫”的妇人都遭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苦难和折磨,行刑者根本不是在处决她们,而是尽可能的去折磨她们。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任何酷刑,因为教主告诉他们“当一个女巫因忍受不住痛苦,而转动眼睛时,这意味着她在寻找魔鬼的保护,而如果她的眼睛木然不动,则意味着她已经看见了魔鬼。魔鬼依附在她的体内,这表示她有力量挺住任何酷刑。因此要对这些被魔鬼附身的女巫更严厉的折磨,如果她忍受不住断了气,这显然是魔鬼致使的,目的是不让她洩露任何与魔鬼有关的秘密。”
当一个妇女被控告为“女巫”时,不管她是否真的有罪,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条,因为在审判时的每一个回答,每一个表情,甚至每一个眼神,都被视为有罪的表现。无论如何辩解,也是徒劳的,因为教主会认定这是魔鬼在替她辩解。
17世纪,一本名为《基督徒的回忆》的著作中,曾描绘过惩治“女巫”的画面,其中写道“施刑之人远胜地狱中的恶魔,他们狞笑着,咆哮着,在用任何方式折磨那些女巫,我看到分离的肢体、掉落的眼球,断裂的手脚、缠绕着关节上的肌健,扭曲的肩胛,被刀割下的皮肉,如破布一般挂在身上……哀求声,嚎叫声遍布广场,而观刑者则兴奋的大叫,甚至有人亲自参与其中,用自己的方式折磨女巫……受审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转或被被倒置,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带刺的棍棒重击,用针刺,同长矛乱捅,用硫磺灼伤,用烙铁烙,泼上鱼油火烧……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比真正的魔鬼更可怕。上帝啊,我们真的是在与魔鬼作战吗?”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15—18世纪的“猎巫运动”中,有20-30万被认为是“女巫”的妇人被各种方式杀害。尽管今时今日,焚烧女巫的火焰早已熄灭,但这种残暴的行为依然值得反思。文艺复兴让人们看到了新生,但猎巫运动却让人们陷入黑暗!
15世纪初,圣女贞德因为巫术罪被处死,在圣女贞德被处死的背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猎杀女巫运动,这场运动持续时间长达300年,残害了无数的无辜妇女,可以算得上是残忍至极。
在巫术理论家们看来,因为女性身体比较脆弱,而且因为部分女人淫邪放荡,所以他们非常容易被魔鬼所诱惑,然后魔鬼通过控制女巫来达到祸害人间的目的。1484年,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颁布了一项命令,在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看来,女巫是魔鬼的化身,所以他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一定要被处决。因为教皇的威严,所以便引发了一场猎杀女巫的运动。
由于对女巫的判断没有一套科学的理论依据,所以当时识别女巫的方法也是非常的残忍,造成了大量的无辜妇女惨受迫害。
根据记载,当时的宗教人员一般是通过在女性身上寻找所谓的魔鬼的标记来判断她是不是女巫,所谓魔鬼的标记就是身体上的特殊印记,比方说胎记或者是痦子都有可能成为魔鬼的标记,大量的妇女因此遭到迫害和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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